因工作需要,睢宁县梁集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人数30人,限男性,主要从事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2.年龄22-45周岁,身高不低于1.7米。
3.文化程度要求大专以上,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文化。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品行端正,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
5.具有睢宁县常住户口,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综合执法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二寸4张,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由公安机关对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按要求填写《
报名登记表》。
2.报名地点: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组织科,联系电话:0516-68062571。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1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予补报。
(二)选拔方式
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方法进行选拔,其中笔试考试占比50%,体能测试占比30%,面试占比20%,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相加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考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予以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四、递补
因体检和考察淘汰不符合条件人员出现空缺的职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公示
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进入招聘指标的,名单将会在招聘单位和相关微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要求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薪酬待遇
按照新入职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用工合同,每月基本工资2600元,缴纳五险,另加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