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招聘网提供睢宁人才网最新招聘信息,睢宁招聘会,睢宁招工信息等,网上的睢宁人才市场!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法律法规

企业不得开除因疫情不能正常上班的员工 停工停产也需支付工资

发布:睢宁招聘网 时间:2020-01-26 编辑:睢宁人才网 浏览量: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日发出通知表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通知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通知提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通知说,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微信订阅号

友情提醒:本站所有招聘(求职)信息均由招聘者、求职者自由发布,我站不承担因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12-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睢宁才聘网(www.snzhao.com) 版权所有 原:睢宁招聘门户网睢宁招聘网苏ICP备17047150号-2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70345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20324180011 苏公网安备 32032402000325号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