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 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具体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以月工资标准3000元为例,基数为21.75,计算方法为:3倍日工资=3000÷21.75×300%≈413元,2倍日工资=3000÷21.75×200%≈275,也就说如果你春节不放假全部加班的话,413*4+275*4=8天时间你可以拿到2752元左右。
友情提醒:本站所有招聘(求职)信息均由招聘者、求职者自由发布,我站不承担因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12-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睢宁才聘网(www.snzhao.com) 版权所有 原:睢宁招聘门户网(睢宁招聘网) 苏ICP备17047150号-2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70345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20324180011 苏公网安备 320324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