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从2016年1月1日起睢宁将调整最低工作标准,睢宁目前为三类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从1270调整增加到1400元,增加了1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同时进行了调整,调整为最低地区12元/小时。关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也成为了市民热议的话题,经常在公交车上听到市民在谈论,但很多人却一知半解,
不是很了解,睢宁招聘网小编就这类问题请教了相关专家,与大家分享。 首先我们来看看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哪些人会因此获益,对我们的生活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对于一些参考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基本工资的企业而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将相应地提高工资体系中最低档工资标准,从而推动企业中各薪等、薪级的工资水平提高。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影响也很大,按照相关规定,全省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统一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5%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必然会相应地带动失业金标准提高。
此外,一些低收入劳动者虽然表面上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他的实际工作时间可能远不止8小时。比如一名保安虽然工资高于最低工资,但是他可能要经常上夜班,工作时间超过了12个小时。采访中,还有一些劳动者表示,加班没有加班费的情况很常见。 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应该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劳动强度、行业差距等因素,制定更加符合实际需求的标准。
其中最让关注的话题是五险一金是否包括在最低工资内?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从各地公布的情况来看,除北京、上海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外,其他省份均将三险一金包含在最低工资内,我省也不例外。 我省执行的最低工资其实是指应发工资,保险等个人缴付部分都包括在内。
最后提醒大家,如果您的工资低于了1400元,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临近新年,睢宁招聘网欢迎大家回乡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