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睢宁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80元。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一、参保对象
1.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具有本统筹区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
2.居住在本统筹区的《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
3.本统筹区内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学生在就读地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已享受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参保范围。
二、缴费方式
1.由各镇(街道)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组织辖区居民到村委会或村卫生室集中缴费。
2.通过工行、建行、农行和农商行等银行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方式有:
(1)银行网点现金缴费:持身份证(户口簿)到银行网点缴费;
(2)网银缴费:可登陆以上银行的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3.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徐州人社”APP,使用支付宝、微信进行缴费。医疗救助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残疾证等级为一级、二级)、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94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个人无需缴费。
三、筹资和待遇标准有以下变化
1.筹资标准提高到860元,其中个人承担280元,财政补助580元。
2.提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统筹年度内门诊最高补助限额提高至6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提高至900元。
3.提高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待遇。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90%(2019年88%),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80%(2019年75%)。
4.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糖尿病、高血压患者的门诊用药纳入医保范围。
5.降低门诊特定项目起付标准。所有门诊特定项目起付标准统一降低为1700元。
四、睢宁县医疗保障局服务热线:
1.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特药备案:68068803
2.城乡居民医保:68068809
3.医保待遇结算:68068810
4.医保前台带班主任电话:88307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