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吸引优秀大学生来睢宁就业创业,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睢办发〔2021〕14号)规定,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人才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 企业2020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毕业生所在单位为我县县属企业及在我县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
(三)毕业生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在我县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
二、支持措施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二)购房补贴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睢宁县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
1.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人,补贴3年;
2.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补贴3年;
3.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补贴3年;
4.非睢宁籍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5月24日至6月15日,申报单位携带所需材料到企业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集中申报。
四、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由企业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受理后,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其中,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租房补贴由县住建局负责审核认定;购房补贴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核认定;生活补贴、专项补贴、交通补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认定。
咨询电话:0516-68069559
睢宁县引进大学生补贴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二、购房补贴
企业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之后在睢宁县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
1.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人,补贴3年;
2.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补贴3年;
3.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补贴3年;
4.非睢宁籍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四、专项补贴
鼓励睢宁籍高校毕业生回睢工作,在睢宁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200元的专项补贴,补贴3年。
睢宁县引进大学生申报所需材料
首次申报所需基本材料:
1.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常使用的银行储蓄卡(折)。
2.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与毕业生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企业职工社保缴纳证明(申报当月起前6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单位纳税证明(申报当月起前6个月企业完税证明)。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工资发放流水(引进当月至申报前一个月连续发放工资银行明细对账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再次申报生活补贴、专项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时。引才企业只需要提供申请人本次申领时间段的企业职工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流水(上次申报当月至本次申报前一个月连续发放工资银行明细对账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纳税证明原件即可。其中申请租房补贴时还需要提供申请人本次申领时间段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租房发票。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睢宁县人才公租房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2)《睢宁县企业新培养引进人才申报人才公租房汇总表》(申请人单位填写);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提供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县城区无房证明。
申请租房补贴,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租房发票。
申请购房补贴,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契税完税证明。
申请交通补贴,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非睢宁籍生源证明(即高考前原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友情提醒:本站所有招聘(求职)信息均由招聘者、求职者自由发布,我站不承担因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12-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睢宁才聘网(www.snzhao.com) 版权所有 原:睢宁招聘门户网(睢宁招聘网) 苏ICP备17047150号-2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70345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20324180011 苏公网安备 32032402000325号